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聖經批判

 假如你是中國人,即使真的有上帝也要用中華民族的神威擊退它 反對宗教入侵 從你我做起!

  假如你是學生、知識分子或者科學工作者,你應該有明確的判別是非能力,在你選擇信仰的時候首先了解其實質用心的善惡!
  假如你是良知的善良人,不要忘了那些所謂的為了上帝的意志,不惜成千上萬的人頭落地的血腥屠殺!
  假如你是美麗的女人,請不要忘記基督教在中世紀殘殺火燒的女人比法西斯殺的猶太人還多!
   基督徒的十大愚昧:1、堅信聖經是一字不易的神聖經典。一聽見質疑聖經,就火燒屁股般狂跳起來,不是狡辯就是詛咒,堅決不管別人的質疑有沒有道理;2、以信徒多寡證明信仰正確與否;3、不承認天主教也屬於基督教;4、堅稱信仰跟理性和科學無關;5、明明是知識貧乏頭腦簡單的凡夫俗子,偏偏大言不慚地堅稱自己知道神聖的意圖;6、當你批評基督教時,他高喊信仰自由;當你選擇其他信仰時,他詛咒你下地獄;7、尊奉猶太教的聖經,卻痛恨猶太教徒;8、以耶穌為神,卻從不想想神怎麼能被女人生下來;9、從來沒有任何基督徒知道天堂在哪裡,更沒有任何基督徒進過天堂,卻愚妄地宣稱天堂有多麼美好;10、宣稱上帝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卻無法解釋得通別人的質疑。
  一沒理就屬靈,這是基督徒的一大特點。呵呵!真正要說“屬靈”,禪宗的機鋒話那才是真屬靈,只有開悟的人才懂。隨隨便便說些摸不著頭腦的話就宣稱屬靈,真是笑話。如果你認真觀察,這些所謂屬靈的話還是在語言文字邏輯推理之內,只不過理屈詞窮只好屬靈了事而已。
  匿名的基督徒說:“一個不尊重別人信仰的人,這樣的人根本不值得尊重”。
說得好!基督教(基督徒)從來就沒尊重過別人(異教)的信仰,所以基督徒根本不值得尊重? !
拜託啊,基督徒們,先去小學進修一下初級邏輯學吧!
李天命批基督教護教十大謬
(1)詐遭誤解之伎
   被批駁時,詐遭誤解的護教佼倆,主要共有三招: 
     (a)訛稱斷取 
     第一招就是憑空硬說對方「理解有誤:斷章取義」-- 只靠嘴皮吐出「理解有誤:斷章取義」八個字,卻無法指出對方的理解誤在何處,無法指出原章原義是怎樣的,無法指出對方究竟斷了什麼章、取了什麼義。

        (b)假援語境 
     第二招則是憑空硬說對方「理解有誤:忽略語境」-- 只靠嘴皮吐出「理解有誤:忽略語境」八個字,卻無法指出對方的理解誤在何處,無法指出對方到底忽略了怎麼樣的語境,無法指出那些破漏的教條如何可憑有關語境來辯護。 
     (c)偽學術堆砌 
     第三招就是偽學術堆砌 -- 護教者以看似學術的虛假包裝來施放煙幕,令人頭昏腦脹,胡混一番之後就宣稱對方詮釋有誤,但實際上其所作的宣稱根本沒有站得住腳的理據。更糟的是,即使對方為了避免浪費時間於糾纏之中,於是順著護教者所要求的詮釋來討論,結果護教者也只會自陷於更糟的處境裡。譬如,護教者發覺全能論和全知論等被批駁到無路可逃時就說:「Omnipotent  (全能)、omniscient  (全知)等字詞的字根 omn​​i  (全),並不屬於聖經原文,而只是來自拉丁文譯本的拉丁字根。」然則這是否要公告天下原來聖經並沒有表示過上帝是全能全知的呢?碰到這樣的反詰時,那護教者就會啞口無言的了,因為,全能論和全知論等都是基督教的核心教條,一旦要接受「上帝並非全能全知。。」,就會有許多基督徒要精神崩潰的了。 
        (d)兜圈引經,循環自證 
     所抱的經書被指出錯謬充斥,就大兜圈子「引經證經」企圖護教,這就犯了循環論證的謬誤 -- 對方本就不信那部經書,正在批駁那部經書,有什麼理由要相信來自那部經書的徵引呢? 
     問:「憑什麼說世界是六天造成的?」 
     答:「憑聖經,聖經說。。」 
     問:「憑什麼認定聖經的說法是真的?」 
     答:「憑聖經,聖經是神的話語。」 
     問:「憑什麼認定聖經是神的話語?」 
     答:「憑聖經,聖經說。。。」 
     批: 
     引經證經兜圈子,循環自證全作廢。

(一)歐洲獵殺"女巫"持續300年 中世紀時遭遇瘋狂迫害

     從15世紀起,基督教的教士們根據《聖經》中所說“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的“語錄”,對“女巫”發起了持續近300年的迫害。在這黑暗的300年中,無數良家婦女被誣為“女巫”,或被斬首示眾,或慘遭火刑。1487年,教會出版了獵巫“專業書籍”《女巫之鎚》。隨著古登堡發明的近代印刷術在歐洲的推廣,此書在從1487年至1669年近200年間,竟接再版了近30次,從而引發了曠日持久的“獵巫潮”。《女巫之鎚》詳細記述了對“女巫”具體的審訊方式和保證審訊成功的有效方法。這種審判既沒有起訴程序,也沒有辯護人,除了嚴刑拷打作為逼供手段外,還有所謂的“女巫”測試法。 
    由於統計數字來源不一,後人對於葬身滅巫狂潮之中的“女巫”數字一直無法給出一個準確的答案,各類統計數字從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位於德意志巴伐利亞的小城班貝克,當年是一個擁有6000人的小城,但在5年之內,就有600人被判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另一座人口數字相似的小城維爾茨堡,在同一時間內,也有近900名“女巫”冤死火海,相當於每兩天就有一個“女巫”被處死。1597年,靠打短工為生的德意志寡婦克拉拉?蓋斯勒雖已67歲,但仍被人誣告為“女巫”,被控曾經和三個魔鬼姘居,使240多人慘死,9次導致房子起火,還要將這座城市統統燒毀……她在嚴刑拷打之下嚥了氣。審訊記錄最後寫上了這麼一句:“魔鬼不想讓她再供什麼,因此勒緊了她的脖子。”法官和牧師們從中漁利:他們享受人們對他們的感激之情,每燒死一名女巫後,他們還向死者家屬索取木柴錢和舉辦慶祝宴會的錢。
 當時的歐洲人視貓為女巫的幫兇,對貓大開殺戒。這使中世紀貓的數量大為減少,幾乎處於瀕臨滅絕的邊緣。貓遭災,致使鼠害氾濫,又引發了可怕的鼠疫,歐洲大約2500多萬人因此喪生。在瑞士,人們用利刃猛戳裝滿貓的布袋,直到把貓戳死;在哥本哈根,為聽貓垂死前的悲鳴,人們把貓從高高的鐘樓上投擲下來。1533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舉行加冕禮時,伴隨牧師高聲祈禱的竟是成箱的貓在烈火中發出的慘叫聲。

 (二) 為“女巫”平反 
       不久前,一個獨立機構向英國蘇格蘭地方議會提交了一份請願書,要求為4000多名在中世紀被處決的蘇格蘭“女巫”和“巫師”恢復名譽。不只英國,去年瑞士格拉魯斯州議會就宣佈為“歐洲最後一個女巫”平反。

(三)整個歐洲處死5萬女巫 
     在15世紀至18世紀,歐洲曾出現瘋狂而慘烈的“獵殺女巫”時期。當時佔統治地位的天主教教會認為,女巫是魔鬼“撒旦”的情人,用邪惡的法術害人。一旦某個女人被認定是女巫,其命運往往就是死路一條,不是被活活燒死,或是扔進鍋內活活煮死,就是斬首等極刑。 
  當時的德國、瑞士、英格蘭等信奉卡爾文教派的國家對“女巫”的迫害最甚。據不完全統計,僅在瑞士偏遠的山區沃州,被處死的“女巫”就達4000人,而整個歐洲高達5萬人。 
   從1480年延續到1780年的迫害“女巫”惡潮,席捲歐洲300年。良家婦女一旦被誣為“女巫”,立刻被斬首示眾,然後焚燒屍體,刀下冤鬼多得難以統計。這是歐洲中世紀歷史以及人類文明史上黑暗的一章。
(四)迫害女巫
    由弗賴堡(Freiburg)古城中心的十字路口向南望去,古色古香的馬丁門就矗立在百米遠的地方。敦敦實實的石頭牆體上,釘有一塊令人駐足翹首、印有德文說明的金屬牌,上面寫著:“1599年 3月24日,瑪格蕾塔 M.、卡塔琳娜 S .、安娜 W.被斬首、焚燒,成為迫害女巫惡潮中的犧牲品。她們不過是弗賴堡眾多無辜者的代表,謹以此牌繫念冤魂。” 數語寥寥,卻使人思緒萬千,引起我心底的一個願望,去揭開隱藏其後的那段漫長而又黑暗恐怖的歷史,那可是歐洲中世紀歷史以及人類文明史上一個血跡斑斑的頁章。

 基督教發展至今,即將被現代人文學,歷史學,考古,地質學,天文學等各學科打敗,越是垂死爭扎,就越是否定黑暗歷史,歪曲事實,蠻不講理,蠻橫狡辯,無所不用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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